终止妊娠:我们不能杀死孩子,法官说;强调需要平衡未出生婴儿的权利和母亲的自主权

   日期:2024-11-1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127    
核心提示:      大法院昨天表示:“我们不能杀死孩子。”同时强调,必须平衡未出生孩子的权利和因自身健康状况不佳而寻求堕胎的母亲

  

  

  大法院昨天表示:“我们不能杀死孩子。”同时强调,必须平衡未出生孩子的权利和因自身健康状况不佳而寻求堕胎的母亲的自主权。

  面对是否允许一名已婚、两个孩子的母亲终止其26周妊娠的难题,由首席大法官钱德拉楚德(D Y Chandrachud)领导的法官席询问她的律师,她是否希望最高法院根据司法命令告诉AIIMS的医生停止“活的、可存活的胎儿”的“胎儿心脏”。

  根据《医疗终止妊娠法》,已婚妇女、包括强奸幸存者在内的特殊类别以及残疾妇女和未成年人等其他弱势妇女终止妊娠的上限为24周。

  同样由法官J B Pardiwala和Manoj Misra组成的法官正在听取该中心的申请,该申请要求撤销最高法院10月9日允许该妇女在全印度医学科学研究所(AIIMS)终止妊娠的命令。

  AIIMS医学委员会的一名医生于10月6日对这名妇女进行了检查,并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报告,该委员会于10月10日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称如果在这个阶段终止妊娠,胎儿存活的可能性很大,此后问题就出现了。

  “我们不能杀死这个孩子,”CJI说,法庭正在努力解决一个道德困境,即是命令孩子出生,还是尊重母亲的选择。

  根据医生的意见,如果现在允许早孕,孩子出生时很有可能患有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畸形,法官说:“今天,如果孩子出生时患有畸形,没有人会收养这个孩子。”法院称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在印度,人们不喜欢收养畸形儿童,尽管有例外,但人们通常不会这样做。

  它说,法官的任务是平衡权利和义务,以及什么是社会利益。

  “告诉我们一件事,如果一个母亲知道,如果我今天分娩,而不让孩子再过两周,我将生下一个注定身体和精神都不正常的孩子。这是霍布森的选择,”CJI说。

  申诉人的律师激烈地主张终止妊娠,并询问如果一名未婚孕妇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是否会采取同样的立场,法官席说:“我们是最高法院”。

  “这既不是未成年受害者怀孕的案件,也不是性暴力或性虐待受害者的案件。她(请愿人)是已婚妇女。她有两个孩子。当然,我们想问你的最基本的问题是她在这26周里做了什么?她之前有过两次怀孕。她知道怀孕的后果,”法官说。

  “你想让我们告诉医生怎么做?”你想让我们告诉医生确保胎儿心脏停止工作吗?AIIMS希望得到最高法院的指示。”

  申诉人的律师回答说"不",法官说,当妇女等待超过24周时,她能否将胎儿再保留几周,以便有可能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

  CJI表示,医生们现在表示,如果法院允许,他们可以通过停止胎儿心脏来终止妊娠。

  “这就是为什么AIIMS面临严重的道德困境,”他说。

  法官表示,要求AIIMS停止胎儿心脏就像指示医生进行“堕胎行为”。

  请愿人的律师说,由于她的问题和她现在面临的精神状况,该妇女不想继续怀孕。

  他说,由于怀孕,她无法照顾自己,甚至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想过自杀。

  “我们还需要平衡未出生孩子的权利。毫无疑问,妇女的自主权必须到来。根据宪法第21条,她有权利,她有权利根据宪法的各种条款……但同样地,你必须意识到你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会影响到未出生孩子的权利,”法官说。

  “但事实是,你如何真正平衡孩子的权利。它不仅仅是一个胎儿。这是一个活的、可存活的胎儿,如果生下来,可以在外面存活。”

  法官说,没有人强迫她留下孩子,甚至国家也没有说母亲必须留下孩子。

  “但是等了26周,用简单的英语来说,把孩子杀死是唯一的选择。她所要做的就是再等两个星期。”

  最高法院观察到医生说胎儿在母亲子宫里的生长决定了一切,这是自然的。

  它建议律师说服这位妇女继续怀孕,并在时机成熟时分娩。

  它要求代表该中心出庭的副检察长Aishwarya Bhati和请愿人的律师与该妇女谈谈将怀孕再保留几周的可能性,并将此事公布在周五的听证会上。

  周三,两名法官对中心要求撤销10月9日允许该妇女终止妊娠的命令的请求作出了不同的判决,此事被提交给了中央法院领导的法官席。

  10月9日,最高法院在注意到该妇女患有抑郁症,没有能力在"情感上、经济上和精神上"抚养第三个孩子后,允许该妇女进行医疗终止妊娠。这名妇女以医学为由,包括她患有产后抑郁症,向最高法院申请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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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并非News18工作人员编辑的,而是由联合新闻机构PTI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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