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收到投诉后,曾经被定罪的罗勇进步党议员辞职

   日期:2024-09-15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158    

  

  

  罗勇第3选区的国会议员Nakhonchai Khunnarong在他的Facebook上发布消息称,他愿意为这次争议承担责任,并将于下周辞职。

  在网上新闻网站广泛报道罗勇选举委员会已向曼谷的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意见,要求选举委员会就取消他的国会议员身份作出决定后,纳贡猜宣布了这一消息。

  罗勇选举委员会与刑事法院核实后确认,那坤猜在1999年因盗窃案被判入狱一年零六个月。如果选举委员会同意这一决定,他们将决定要求宪法法院取消他的议员身份。

  Nakhonchai在他的帖子中说,这起案件发生在24年前,之后他一直过着诚实的生活。

  他坚称,他相信自己的刑期不会构成宪法规定的禁止罪犯参加选举的罪行。

  他说,如果选举委员会对他提出刑事指控,他将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因为他明知自己不具备竞选资格,但仍申请参加选举。

  两天前,为泰党(seee Ruam Thai Party)领导人塞里比素(Seripisuth Temeeyaves)表示,纳坤猜没有资格竞选众议院席位。在Seree发表评论后,Nakhonchai说很多人都问过他这件事。

  Nakhonchai说他个人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所以他决定把答案贴在他的Facebook墙上。

  在24年前的1999年10月6日,他在自己的博客中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那时候我还很年轻,才20岁。我和朋友们在一个房间里开派对,很多人进进出出。我注意到一个女人的手表被放在房间中央的桌子上。”

  “我问手表是谁的,但没人知道,所以我把它捡起来检查。没过多久,警察冲进房间,逮捕了我和一个朋友。朋友承认他偷了别人的手表。我和朋友被带到了警察局。警察让我签署一份文件,说这是为了结束这件事。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封忏悔书。”

  Nakhonchai说,警方拒绝听他关于自己与盗窃案无关的辩解。初级法院判处他三年监禁,并减刑一半。

  “我已经服完刑期,从那以后一直过着诚实的生活。我决定以“前进”候选人的身份在罗勇第三选区竞选,因为我相信我过去的生活不会剥夺我的权利。我相信,导致我入狱的指控并不是一种禁止一个人参加选举的罪行。”

  与此同时,罗永府选举委员会主席Jaiphet Sakhonpanich表示,尽管Nakhonchai将于下周辞职,但根据《选举法》第151条,他仍将面临竞选的刑事诉讼,尽管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

  “不管他辞职与否,这都不会改变任何事情,因为犯罪已经发生了,”杰菲特说。

  他说,尽管Nakhonchai已经辞职,但选委会将对他提起刑事指控。

  Jaiphet补充说,任何违反第151条的人都可能被判入狱1至10年,并面临2万至20万泰铢的罚款。

  他说,一旦Nakhonchai辞职,罗勇选举委员会将准备举行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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