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张未注明日期的资料照片中,可以看到一座14世纪的韩国佛像。韩国联合通讯社
大法院28日(当地时间)维持了一审的原判,对2012年被盗墓者带回日本的14世纪韩国佛像,做出了返还日本的判决。
2012年10月,韩国人在长崎县对马县观音寺盗走了两尊铜像,其中一尊高50.5厘米的高丽时代(918-1392年)佛像就是此次判决的焦点。
位于首尔西南方向98公里的瑞山市富石寺于2016年提出诉讼,要求归还保管在大田市国立文化遗产研究所的佛像。
寺庙声称,日本海盗掠夺了它,并把它带到他们的国家。
地方法院在2017年的一审判决中认为,日本似乎通过“非正常”手段带走了佛像,并下令将佛像归还给浮石寺。
一家上诉法院后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这家日本寺庙持有佛像的时间已经足够长,长达60年,因此有权拥有该雕像。法院当时还表示,没有证据证明现在的浮石寺是高丽时代的同名寺庙。
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判决,理由是日本民法典规定,任何人以和平和公开方式持有他人的物品达20年之久,都有权拥有该物品。
法院的结论是,日本法律应适用于该案件,因为国际法规定,应适用第二占有者取得该物品所有权时该物品所在地的法律。(联合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