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法院标志着厄瓜多尔的一个里程碑。
本周三,最高法院做出了支持安乐死合法化的裁决,宣布那些“因严重且不可逆转的身体伤害或严重且无法治愈的疾病而遭受巨大痛苦”的人有权申请安乐死。
处理此案的律师之一法里斯·西蒙(Farith Simon)解释说,法官的裁决立即适用。
“虽然法院没有接受我们关于有尊严的死亡的所有论点,但法院接受了核心论点,即人们有权决定他们的个人自主权,并有尊严地生活,而不仅仅是生存意义上的生活,”他补充说。
大法院以7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决定对“单纯杀人罪”的《综合组织法》第144条“允许医生实施安乐死不受处罚”的条款进行有条件的违宪判决。
西蒙说:“出于良心拒绝的权利是被承认的,如果医生不想这样做,他或她必须立即转到另一个有能力帮助病人的医生那里。”
2023年8月,42岁的保拉Roldán埃斯皮诺萨(Paola Espinosa)敲开法院的门,要求将其合法化。
那时距离她得知这个致命的诊断已经过去了三年: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ALS),一种影响并破坏控制肌肉执行自主运动的神经细胞的退行性疾病。
七个月后,她卧床不起,动弹不得。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是一种进行性疾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恶化,在大多数情况下,死亡会因呼吸衰竭而导致。
于是,她开始了为安乐死合法化的斗争,并召集了三位支持她的律师。
法官的裁决要求司法特派员“根据裁决的规定,在六个月内准备一份规范安乐死程序的法案”。国民议会将对该文件进行辩论,并规定了最长12个月的批准期限。
此外,它还要求卫生部颁布一项条例,"根据技术标准并符合裁决所述内容,规定实施自愿主动安乐死的程序,这些条例将在相应法律获得批准之前有效",必须在两个月内颁布。
在很大程度上,法院接受了Paola的请求,允许在两个条件下实现有尊严的死亡:当事人明确、自由和知情地表示同意,如果他们不能这样做,则通过他们的代表。
主动安乐死程序的请求是对严重的、不可逆转的身体伤害或严重的、无法治愈的疾病造成的强烈痛苦的反应。
“法院的决定很重要,因为它承认了许多患者的权利,并扩大了人们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决定的自由范围,因为他们不会被迫长期承受巨大的痛苦,”他补充说。西蒙。
有了这一决定,厄瓜多尔加入了哥伦比亚、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加拿大、西班牙、葡萄牙、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五个州等已经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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