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爱国运动”集会不获许可申请-警方

   日期:2024-09-0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69    

  

  

  吉隆坡——警方还没有收到任何申请举行“马来西亚爱国”集会,该集会计划于本周六在联邦首都举行。

  吉隆坡警察局长拿督Allaudeen Abdul Majid表示,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规定,申请许可证必须在举行日期前至少五天提出。

  他今天在吉隆坡警方举办的“Op horat Undang-Undang Jalan Raya”第二阶段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段时间已经结束,但主办方还没有提出申请。”

  Allaudeen说,到目前为止,警方已经收到六份报告,据称是由Perikatan Nasional (PN) Youth组织的拟议集会。

  他说,警方已经记录了五个人的陈述,包括巴西尔马斯议员艾哈迈德·法德里·沙阿里和马昌议员万·艾哈迈德·法伊萨尔·万·艾哈迈德·卡迈勒,以协助调查。

  他说,警方还记录了贡巴克地区议员希尔曼·伊达姆和两名报道艾哈迈德·法德赫里关于集会的新闻发布会的记者的陈述。——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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