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帕尔马市——一位法官裁定,一名俄亥俄州妇女将在一家快餐店工作两个月,以免除牢狱之刑,因为她被摄像头拍到向一名工作人员扔她点的墨西哥卷饼。
据克利夫兰福克斯8频道报道,法官判定39岁的罗斯玛丽·海恩(Rosemary Hayne)因此次突发事件犯有人身攻击罪。
“你没有按你喜欢的方式得到你的卷饼碗,这就是你的反应吗?”法官蒂莫西·吉利根在宣判时说。“这不是真正的帕尔马家庭主妇。这种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海恩为扔食物向那名工作人员道歉,但随后指出她的食物“看起来很恶心”。
海恩在法庭上说:“如果我给你看我做的食物和一周后在同一家餐馆做的食物的样子,看起来很恶心。”
更多:Jack-in-the-Box员工因薯条向家人开枪
法官回答说:“我敢打赌,你在监狱里吃的东西肯定不会满意。”
法官吉利根判处海恩六个月监禁,缓刑一半。他说,如果她同意在一家快餐店工作两个月,每周至少工作20小时,他将判处她60天的监禁。海恩说她会的。
更多:Hardee的员工被指控偷顾客的钱来保释囚犯
法官在接受福克斯8频道的采访时说:“如果我能教会她同情心,为什么要用城市纳税人的钱来支付她在监狱里90天的生活费呢?”“我也希望这能阻止其他人做出这种行为。”
在这里阅读完整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