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背叛

   日期:2024-08-10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88    

  

  

  美国最高法院在特朗普诉安德森案中对宪法和国家造成了严重伤害。

  最高法院对第十四修正案进行了令人震惊的歪曲,给它留下了一种非历史的误解,这种误解既违背了其明文内容,也违背了其原始含义。尽管最高法院内部的分歧导致大法官们在一些重要但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出现了5:4的分歧,而这些问题根本不需要达成一致,以解决摆在它面前的争议,但令人失望的是,最高法院一致允许包括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在内的违背誓言的造反者重新掌权。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所有九名大法官都否认了“我们人民”拥有的权力,正是那些撰写和批准第十四修正案的人先见之明地赋予我们的权力,以拯救共和国免受未来叛乱分子的侵害——这反映了从内战造成的破坏中吸取的惨痛教训。

  Quinta Jurecic:最高法院无法应对挑战

  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之前的一个半世纪里,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条是美国民主的宪法安全网,承诺自动取消所有违背宪法的叛乱分子担任公职的资格,认为他们太危险,不能赋予权力,除非国会两院的绝对多数正式消除他们的残疾。这一规定被一些人错误地描述为“不民主”,因为它限制了可能被选举到特定权力职位的人。但取消资格并不是反民主;相反,正如宪法明确告诉我们的那样,是叛乱是反民主的。

  在任何情况下,宪法规定的所有任职资格都限制了可以被选举担任特定权力职位的人。其他的这些取消资格的规定都不需要国会立法才能生效,就像最高法院现在坚持的那样。可以肯定的是,其他条件——年龄、居住地、自然出生的公民身份——出现在第十四修正案之外,该修正案的第五部分明确规定国会可以采取行动来执行其条款。但是,不需要采取这样的行动来执行同一修正案第1条所保障的个人权利,因此,认为国会有必要采取行动来执行第3条,在这种情况下造成了宪法上的反常现象,多数人无法也没有解释。在这个问题上,其他两个重建修正案的其他条款也不需要国会强制执行。正如持赞成意见的法官所解释的那样,多数人“只是在第3条中为叛乱残疾制定了一条特殊规则”。

  取消资格条款以前没有被用来阻止违反宪法的叛徒有第二次机会破坏我们共和国的框架,这并不反映出它的相关性正在下降,而是反映出它在阻止对我们政府最危险的攻击方面取得了成功。简而言之,一些不负责任的人认为这是我们法律和政治体系中“晦涩难懂、几乎被抛弃的条款”,而不是它,这一部分长期以来一直是我们宪法中最强大的支柱之一,而最高法院现在几乎把它摧毁了。

  就宪法的设计和宗旨而言,为美国民主和法治的生存而斗争的高潮本应是它的最低点,却被一个不愿履行其解释宪法的职责的法院所传达。最高法院不顾一切地缓和人们对它只是一个政治工具的日益强烈的感觉,反而将这一形象巩固在了历史中。它是在我们国家历史上最危险的宪法和政治时刻这样做的,当国家和宪法最需要法院来裁决不是法律的政治,而是正在毒害美国命脉的政治的法律。

  法院面临的问题不是宪法规定的困难问题。正如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曾经写过的一个更具挑战性的问题,即法院在审查政府决定是否符合宪法方面的作用,这确实是“美国深感兴趣的问题;但令人高兴的是,它的复杂性与它的利益不成比例。”正如特朗普诉安德森案(Trump v. Anderson)中提交的大量法庭之友简报所表明的那样,大量探索取消资格条款起源及其预期运作的历史研究表明,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在解释前总统为何没有资格“担任美国政府的任何职务,无论是文职还是军事职务”(当然包括总统职位)的决定中,完全正确。

  也许有些法官并不担心无视学术研究和取消资格条款的通俗语言的后果。完全赞同最高法院的匿名个人意见,即各州不能对联邦(而不是州)官员和候选人执行该条款,这可能不会给这些法官带来个人的不适——也许,除了被视为试图将裁决与他们表面上忠于文本主义和他们对原意约束力的假定信念相一致之外。

  亚当·瑟维尔:最高法院再一次揭露了原旨主义的欺诈

  对于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和克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他们撰写了一份单独的意见书,部分内容读起来更像是异议——我们只能猜测,他们感到的任何不适,都被超越宪法的诱惑所抵消,因为他们与其他法官在决定的底线上保持一致,从而使国家选民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是宪法的意愿去做。这三位大法官借此机会,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与最高法院多数派的做法保持距离,他们批评最高法院“试图让所有被指控的叛乱分子免受未来对他们担任联邦公职的挑战”。索托马约尔、卡根和杰克逊令人信服地驳斥了多数派的一些不必要的主张,即只有国会才能执行取消资格条款,国会实施的立法必须满足多数派对“一致性和相称性”的坚持,称这些主张“没有充分的支持,因为它们是没有道理的”。这三位大法官把除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以外的所有其他大法官关于取消联邦公职人员资格条款的运作所写的大部分内容都弄得支离破碎,清楚地表明,多数人的“思考”根本无法与第十四条修正案的语言、结构和历史相协调。

  就巴雷特法官而言,她向全国发表了关于“美国人应该从这一决定中带回家的信息”的演讲,批评多数人不必要地处理“联邦立法是否是执行第三条的唯一工具的复杂问题”,同时批评她的三位分别持相同意见的同事,认为他们在响亮的警告中没有一个尖锐的词,但却放大了“尖锐的分歧”。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本案的一致结果呢?所有九名法官都被一个愚蠢的论点所说服,这个论点在支持前总统的摘要中非常突出,即任何一个州都不应该取消总统候选人的资格。

  但是,尽管这一论点在有关这一决定的许多公开讨论中占据突出地位,但它始终完全没有宪法实质。任何了解美国宪法和司法系统运作方式的人——当然包括最高法院的所有9位大法官——都必须知道,一个州不可能做出限制其他49个州的取消资格裁决,这是一个公认的站不住脚的结果。挑战者的律师杰森·默里(Jason Murray)在被卡根大法官追问这个问题时,是这样用宪法来回答这个问题的:

  最终,是最高法院将决定联邦宪法资格的问题,并为国家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在不同的州提出具有国家重要性的问题并不罕见。

  虽然没有法官提到这一回应,但没有人会怀疑州法院对联邦宪法问题的裁决——比如科罗拉多州认定前总统“参与了反对美国宪法的叛乱或叛乱”——是由最高法院审查的。如果法院支持该州取消资格的决定,那么它将以法院决定的方式和程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如果该州的取消资格被认为是无效的,那么它将在该州以及全国范围内无效。就是这么简单。

  让单个州启动取消总统资格的程序,从来没有造成任何威胁,不会造成被一致通过的最高法院所称的由不同州的决议“拼凑”而成的局面,而这些决议是关于什么构成了取消总统资格的“叛乱”,以及前总统是否“参与”了一场“叛乱”。从一开始,关于任何一个州都不应该被授权在谁可以竞选总统的国家问题上统治其姐妹州的绝望都是烟雾和镜子,显然是基于一个关于我们司法体系运作方式的明显错误的前提。

  因此,在这个错误的前提下,从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困惑中产生的意见是一项混乱的、没有名字的、明显与第十四条修正案的文本、历史和目的相违背的法令,这一点也不奇怪。

  除了给人留下一种印象,即根据国会立法,前总统仍有可能被取消资格之外,没有任何明显的理由,法庭意见特意提到,国会在立法中制定的时间早于第3条,确实“有效地提供了取消资格的额外程序”,将“参与叛乱或叛乱……定为联邦罪行,可被取消在美国任职的资格”;该意见还指出,该立法的“继承者”“至今仍在书中”。

  毫无疑问,许多人会明白其中的明显含义,即如果前总统或其他未来的叛乱分子永远不会被取消资格,那么这一结果将归因于在任何特定时间控制司法部的人,而不是法院的任何行动。但这种有意的暗示忽略了一点,即如果该法规是最重要的,国会的简单多数可以从该刑事法规中删除取消资格的处罚,使第3条再次无法执行。它还很方便地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使是大多数人也不否认——第3条的目的和写作是为了使造反者在未来竞选或担任公职时不需要刑事定罪。

  当然,无论如何,《美国法典》第18条第2383条都不可能对前总统在本次选举周期中的资格起到任何作用。而且,由于制定多数人认为至关重要的那种立法的难度很大,任何在宣誓支持美国宪法的官员之后从事反对美国宪法的叛乱的人,都极不可能被第十四修正案取消资格。因此,索托马约尔、卡根和杰克逊三位持相同意见的大法官严厉指出,多数派毫无理由地解决有关未来如何执行第3条的“新宪法问题”,显然是为了“使本院和(特朗普)免受未来的争议”,同时使“所有被指控的叛乱分子免受未来对其担任的联邦公职的挑战”。

  乔治·t·康威三世:法院对科罗拉多州的裁决与法律无关

  五名大法官组成的多数派得出了其不受宪法支持的观点,即各州可以通过宣布一个不协调的结论,取消叛乱分子担任州公职的资格,而不是联邦公职的资格,这个结论会发现,在宪法修正案中,通常会扩大“以牺牲州自治为代价的联邦权力”——任何会“赋予各州新的权力来决定谁可能担任总统”或任何其他联邦公职。

  但是,正如许多法庭之友简报最终证明的那样,法院对第十四修正案如何改变州和联邦权力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的描述是一种荒谬的过度简化和非历史的讽刺。最高法院最基本的错误之一是,它将州政府执行第3条的行为描述为一种“新权力”,需要在宪法其他地方进行肯定的“授权”——明确的权力分配。如果法院必须确定这样一个代表团,而它并没有这样做,那么它只需要分别看看第一条和第二条的选举和选举人条款,这些条款无可争议地将决定总统资格和取消资格的权利交给各州,至少在一审中是这样。相反,最高法院在没有解释的情况下,立即驳回了这一宪法任务,声称“几乎没有理由认为这些条款暗中授权各州对联邦公职人员和候选人执行第3条”。当然,没有任何解释是足够的,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人提出任何解释。根据《宪法》,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条款实际上确实授权各州对联邦公职人员和候选人执行第三条。

  最后,甚至没有试图解决对三位大法官一致意见的令人信服的分析,多数人违反了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两年前反对法院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一案中走得太远时正确坚持的原则,该原则指出,当“没有必要作出更多裁决来处理案件时,就有必要不作出更多裁决”。三位大法官——反对最高法院背离了“至关重要的原则”,“不仅决定这个案件,而且决定未来可能出现的挑战”——引用了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在布什诉戈尔案中的异议:“它今天所做的,最高法院本应不做。”“在一个迫切需要司法克制的敏感案件中,”持一致意见的法官写道,多数人只是“放弃了”所有的克制。

  但是,无论三位大法官因与多数派的过分越权保持距离而受到何种赞扬,他们都不能因为加入多数派而被原谅——鉴于最高法院明显的权力和确保一致性的责任,这是错误的——法院决定剥夺科罗拉多州在最终裁决中发挥作用的权力,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必要的,以防止出现“一个州接一个州的混乱拼凑”,违背了我们国家的联邦制原则。”所有九名大法官坚持认为,即使在最高法院审查每个州的行为以确保全国一致性的情况下,各州在取消叛乱分子担任联邦公职的资格方面也没有任何作用,这完全颠覆了联邦制。

  无论是出于不取消共和党推定提名人的总统资格的坚定决心,还是出于对决定宪法是否取消共和党推定提名人资格的极度恐惧,所有九名大法官采取的这一步骤都代表了宪法上不可原谅的背离,背离了我们共和国的基本真理,即“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他们的行为也不能用相反的真理来解释,更不用说为他们辩护了,即任何人都不在法律之下。如果科罗拉多州决定取消特朗普资格的程序被认为不符合宪法,不足以作为最高法院维持该州最高法院裁决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特朗普的基础,那么这将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案件。但是,没有任何一位法官的发言暗示存在这种不足之处。相反,科罗拉多州法院对此事拥有无可争辩的管辖权,它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审判,毫无疑问,这完全满足了根据第3条取消前总统资格的宪法要求。在那次审判中,他得到了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辩护,反对他个人“参与”反对宪法的“叛乱或叛乱”的指控。没有一个法官认为这个程序比前总统应该做的要少。那次审判以“清晰而令人信服的证据”告终,证明他不仅参与了那次叛乱,而且精心策划了长达数月的努力,以阻挠联席会议的正式程序,阻止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和平的权力移交。没有一个法官认为需要更严格的证明标准,也没有一个法官认为下级法院对起义的定义不够严格。没有一位法官认为,宪法第一修正案或其他任何条款保护这位前总统不受第三条的约束。

  马克·a·格雷伯:总统当然是美国的官员

  也没有任何法官提供任何其他理由来怀疑以下两个法院结论的正确性,即前总统的行为确实是叛乱或反叛宪法的典范,使他再次失去总统资格。最后,很难想象对第十四修正案还有比这更彻底的误解,也很难想象对该修正案精心分配的责任分工有更混乱的解释。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一种方法,可以通过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议员的联合行动,使违背誓言的造反者免于第三条的取消资格,法院的多数裁定,国会仅仅不采取行动就足以取消取消资格。因此,通过有效地推翻国会取消资格的权力,最高法院为自己抓住了第十四修正案明确和故意留给国会的角色,即决定特定的违背誓言的叛乱分子对共和国的危害是否太小,是否永久禁止其担任或寻求公职。

  最高法院非但没有阻止它所描述的州对联邦责任的篡夺,反而自己篡夺了国会的责任,而且它这样做的名义是保护国会的特权,即根据第十四修正案第5条颁布执法立法的特权。

  我们的最高法院戏剧性地、危险地背叛了它的义务,即执行曾经是美国民主的宪法安全网。现在,最高法院已经使这一安全网成为一纸空文,有效地废除了它,就好像它从未颁布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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