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一个高度竞争的政治环境中,学校一直在努力协商保护和平等法的复杂性,因为它涉及到学生质疑自己的性别认同。校长们一直在寻求基于法律和临床证据的指导,以帮助他们以儿童的最佳利益行事。但政府内部的分歧导致了不可接受的拖延。
政府上周终于公布了该指导意见的草案,目前正在进行为期12周的咨询。草案无疑可以通过协商加以改进。但这是朝着将儿童福祉置于学校教育核心的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工党影子教育大臣对其出版表示欢迎。这表明,一种政治共识正在形成——一种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法律和临床指导的共识——以富有同情心的方式应对这一困难领域。迄今为止,这一直是一场有害的辩论,让持真正观点的人——包括家长、老师和孩子——相互对立。
学校必须在法律义务的范围内回应学生对其性别的质疑。他们有责任保护所有孩子的安全。
学校也有义务不得基于受保护的特征(包括性别、性别重新分配和任何受保护的信仰,例如性别不能被性别认同所取代的信念)歧视工作人员和学生。他们有具体的法律义务为一定年龄的儿童提供单性别厕所、淋浴、更衣室和睡眠场所,他们必须为女孩提供参加竞技体育的平等机会。学校在政治公正方面也有法律义务:它们不应该把每个人都有性别认同或性别是“出生时确定的”这种有争议的信仰体系当作事实来教授。
学校还应考虑到如何最好地支持性别质疑儿童的新兴临床观点。一些人认为,一个孩子说他们相信自己有一个与自己性别不同的性别认同,应该被当作公开自己是同性恋一样对待,因为这只能被理解为一种固定的跨性别认同的标志。但这种方法并不是基于对孩子最好的证据。
儿科医生希拉里·卡斯(Hilary Cass)为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在这一领域进行了一项审查,她的中期报告清楚地表明,年轻人在20岁出头之前,对自己性别的认识可能会不断变化,性别焦虑通常会在青春期自然消退,它可能与自闭症、儿童处理同性吸引、童年创伤和青春期不适有关。
社会转变——一个孩子被当作异性对待,包括使用相反的代词——是一种心理干预。
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它的长期影响,包括它可能使原本短暂的性别困扰持续更长时间的风险。新的NHS指南草案建议,只有在有必要减轻临床显著的痛苦或显著的社会功能损害,并且年轻人能够充分理解社会转型的影响时,才应该对青少年进行这种治疗。
新的学校指导意见称,教师可以倾听学生对性别的质疑,而不会自动提醒家长。但是关于保密的决定必须由保障法来决定。确实如此。向家长隐瞒信息需要有充分的理由,而他们对老师或学生关于性别认同的有争议的信仰体系的分歧不是一个充分的理由。
教师没有资格在这方面为儿童做出心理干预的决定,指南正确地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父母的同意,他们不能这样做——例如,通过使用不同的代词来改变孩子的社会地位,或证实他们相信自己是异性。法律并没有要求学校把对性别有疑问的孩子当作异性对待;事实上,在某些领域,它积极地阻止他们这样做。
该指南可以改进的一种方式是明确说明它如何在现有法律中调解冲突和不确定性(由于缺乏先例,在某些领域仍未解决),以及它如何更具体地与Cass审查的临床见解联系起来,后者的最终报告将于明年年初发布。但该草案是确保学校有能力为所有学生的最大利益做出基于证据的决定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