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会(Vietnam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表示,关于支付代理的通知草案中对金融机构的每个业务伙伴提出的交易限制是不合理的。
根据草案,每位客户每天的交易限额为VN?20万美元(785美元),代理商的交易限额为VN?200万美元/天,VN?5亿美元/月。
VCCI表示,这些限制已不再适合现代经济,并可能导致服务供应中断。
具体而言,VCCI指出,这些限制自2012年越南国家银行批准试点实施支付代理以来一直适用。
12年后,考虑到市场的发展、不断增长的支付需求和通货膨胀率,限额应该进行调整。
VCCI补充说,应该根据代理商经营的每个地区的交易需求、经营规模和风险水平来调整限制措施。
它敦促越南国家银行修改通知,只对新代理商施加限制。之后,银行及其业务伙伴可以重新协商适当的交易限制。
目前银行对支付交易的收费很低,约为0.025- 0.04%。根据草案,支付代理的收费不得超过银行的收费标准,这意味着支付代理每天只能赚取VN?50,000 - VN?80,000,每天的交易限额为VN?200万,这太低了,无法吸引商业伙伴。
商会认为,应制定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伙伴在越南农村、山区、偏远地区、边境和岛屿地区开设支付代理机构,以促进金融包容性。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对全球124家中央银行的调查,其中105家允许支付代理。
引入支付代理的试点始于2014年,目的是为那些可能无法轻易进入银行的人提供金融服务,但由于没有法律框架,该试点于2023年结束。- - - - -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