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新闻自由与国家安全的博弈中,美国《纽约时报》再次向五角大楼开火。这起诉讼不仅关乎记者能否“自由行走”在军事大楼内,更是一场关于公众知情权与政府保密边界的宪法较量。当媒体被要求全程有人陪同才能进入五角大楼时,这种“监督式新闻”是否真的必要?还是说,这只是官方在“信息黑箱”前设置的一道高墙?从去年12月的首次交锋到如今的再掀波澜,这场拉锯揭示了一个深层矛盾:在反恐与反间谍的旗帜下,政府的透明度底线究竟在哪里?本篇报道将还原这场法律战,其中也折射出美国媒体与行政体系之间日益尖锐的角力。
《纽约时报》周一起诉美国国防部,这是五个月内第二次,理由是五角大楼要求记者在园区内必须有人陪同的政策违反了第一修正案。该报发言人查理·施塔特兰德在给美联社的邮件中称,这一陪同政策是“五角大楼试图阻止对军事事务进行独立报道的违宪行为”。“我们之前就说过了:美国人民有权知道政府如何运作,以及军队以他们的名义和他们的税金采取了哪些行动。”国防部发言人肖恩·帕内尔在X平台批评《纽约时报》的最新诉讼“无非是想拆除获取机密信息的障碍”。
《纽约时报》的诉讼是美国媒体与第二届特朗普政府紧张关系升级的最新一击,这场博弈既在公共舞台上展开,有时也在法庭里进行。该报表示,在12月首次起诉五角大楼,质疑国防部长皮特·赫格塞斯实施的新规后,又提起了这起补充诉讼,以挑战一项“在联邦法官裁定《纽约时报》最初的诉讼有理后,五角大楼仓促实施的临时政策”。新政策包括要求记者在五角大楼内任何时候都必须有陪同人员。
该政策于3月在美国地区法官保罗·L·弗里德曼做出裁决后实施,法官此前否决了对媒体准入的早期限制,称这些限制侵犯了《纽约时报》记者朱利安·E·巴恩斯及该报的权利。次月,法官裁定这项临时政策违反了他3月的命令。但政府上诉后,上诉法院暂停了弗里德曼部分裁决,陪同政策在此期间继续生效,上诉程序仍在进行中。
这起由该报和记者巴恩斯在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提起的新诉讼,旨在直接依据宪法让法院判定陪同规则是否违宪。在文件中,该报认为该规则与其他五角大楼的媒体限制一样,目的明确——“将任何一个不愿只报道国防部批准的报道的记者或新闻机构挡在五角大楼门外”。它坚称,这“明显违宪”。
去年12月,《纽约时报》起诉五角大楼,试图推翻赫格塞斯实施的新规,称其违反了宪法关于言论自由和正当程序的条款。像《纽约时报》这样的媒体宁愿集体退出五角大楼,也不愿同意将这些规则作为获得新闻凭证的条件。这些媒体继续在楼外报道美国军事事务,而经五角大楼批准的新记者团目前已经进驻五角大楼办公区域。
帕内尔周一在X平台上发文称,《纽约时报》及其记者“想在五角大楼的走廊里自由闲逛,不需要任何人陪同——这是他们在任何其他联邦大楼里都没有的特权”。他补充道:“国防部的政策完全合法,且严格设计用来保护国家安全信息不被非法刑事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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