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彻斯特警察局一名女警因同事在市中心逮捕行动后被解雇

   日期:2026-05-19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85    
核心提示:    大曼彻斯特警察局一名警官因醉酒闹事罪名成立被革除警职。伊丽莎白·凯农在今年1月11日凌晨于曼彻斯特市中心涉及一起”

  

  大曼彻斯特警察局一名警官因醉酒闹事罪名成立被革除警职。伊丽莎白·凯农在今年1月11日凌晨于曼彻斯特市中心涉及一起”非执勤事件”。由助理警察总长约翰·韦伯斯特主持的不当行为听证会结果现已公布。他在裁决书中指出,当时”两名执勤警员上前接触她”,但”其行为导致涉事警员在当天清晨以醉酒滋事罪名将其逮捕”。

  韦伯斯特继续陈述,涉事警员凯农”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并对执勤警员出言不逊”——据报告这些警员当时正试图帮助与她同行的友人。听证会上,凯农否认其行为构成”严重不当行为”,但韦伯斯特助理总长认定事件已构成严重违纪。她在布莱克本地方法院的后续听证中对”在公共场所醉酒闹事”的指控认罪并获判罪名成立,被处以12个月有条件释放令,并须支付200英镑诉讼费。

  韦伯斯特助理总长承认该警官”近期曾遭遇创伤性事件,此类事件必然造成身心双重压力”。但据《曼彻斯特晚报》报道,他强调”不能忽视其严重醉酒且辱骂执勤警员的事实”。

  韦伯斯特在裁决书中声明:”凯农警官的行为导致其被捕——在我看来,若她当时听从并采纳了警员的合理建议,本可避免这场逮捕。这次逮捕最终导致其刑事定罪。凯农警官的行为源于过度饮酒,这种自愿醉酒状态并不能为其有损公共秩序的当众行为开脱。此类行为不符合对警务人员的职业要求。”

  “凯农警官的行为及随之而来的刑事定罪,不可避免地损害了警界声誉,无疑破坏了公众对警方应有的信任。无论是否在岗,警务人员都应以不玷污警队声誉、不削弱公众信心的方式行事。”

  “警务人员应保持自制与宽容,无论执勤与否都需举止得体、尊重他人。醉酒状态不能降低这项基本要求。”他表示存在”明确证据表明其对警务声誉造成损害”。

  韦伯斯特补充道:”凯农警官本应与友人共度愉快夜晚,当警员上前提供协助时,她本应秉持职业操守行事。在警员抵达现场时,她有充分机会以尊重礼貌的方式应对,却始终未能做到——即便经多次警告后亦然。凯农警官的行为不可接受。”

  她被”立即解职”,其姓名将被列入警务学院”禁业名单”,终身不得再从事警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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