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数字时代的阴影下,儿童性剥削如同一把无声的利刃,刺穿无数家庭的平静。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受害者的性剥削材料案件二审宣判,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受害者年仅11岁,因不堪加害者的网络诱骗与影像散布,最终选择结束生命,留下无尽悲痛的家人。此案不仅揭露了网络犯罪的隐蔽性与危害性,更凸显了司法系统在精神损害赔偿认定上的艰难权衡。尽管二审判决将赔偿额从1亿韩元提升至1.4亿韩元,但家属仍感“抚慰不足”。这起悲剧敲响了警钟: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侵害,需法律、技术与社会共筑防线,而每一份正义的裁决,都是对生者尊严的守护,也是对逝者生命的告慰。
一桩性剥削材料未成年受害者家属的损害赔偿诉讼,近日在上诉中部分获胜。赔偿金额从一审的1亿韩元提高至1.4亿韩元。
据法律界12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春川第二民事庭(审判长沈英珍)就已故受害者A(11岁)家属对性剥削材料制作传播者B(29岁)提起的上诉作出判决,裁定家属胜诉。法院判决B向受害者支付1亿韩元,并向其父母各支付2000万韩元。
家属于2023年2月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超过5亿韩元,指控B通过社交媒体接近受害者,并通过制作传播性剥削材料造成伤害。事发后,A选择了结束生命。
法院指出:“尽管被告在刑事审判期间存入2000万韩元,但考虑到受害者及家属所承受的精神痛苦程度,这笔款项对弥补损害的作用有限。”
法院补充称:“未发现被告持续或真诚地努力弥补损害,本次判决综合考量了犯罪情节及导致死亡的过程。”
根据判决,B需向两名家属成员各支付7000万韩元,总计1.4亿韩元。赔偿金包含截至判决日每年5%的延迟利息,此后按每年12%计算。
家属代理律师表示:“法院认定犯罪行为与儿童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一点意义重大”,但同时指出:“抚慰金数额仍令人有些遗憾。”
此前,最高法院已于2023年12月对B判处15年有期徒刑,判决已生效。B被认定制作了2976份性剥削材料,并对包括A在内的73名儿童青少年实施了性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