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前外科医生癌症晚期仍伸黑手,猥亵女性仅判一周!司法仁慈引争议

   日期:2026-02-24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61    
核心提示:    编者按:医者仁心,本是救死扶伤的神圣职业,却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行龌龊之事。近日,新加坡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名72

  

  编者按:医者仁心,本是救死扶伤的神圣职业,却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行龌龊之事。近日,新加坡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名72岁前外科医生在手术台上猥亵年轻女患者,最终仅被判一周监禁。更令人震惊的是,被告竟以“临床检查”为借口,在患者麻醉未醒时伸出黑手。尽管其晚期癌症病情成为减刑理由,但此案暴露的医疗信任危机与司法权衡难题,仍值得我们深思——当法律面对生命终点的罪犯,究竟该如何在惩戒与怜悯间取得平衡?以下为案件详情。

  新加坡消息:一名前外科医生在为患者进行结肠镜检查和痔疮手术后,竟在手术台上猥亵对方,于本周二(1月27日)被判处一周监禁。

  由于保护受害人的禁言令,这名新加坡籍前医生不得公开姓名。受害者当时年仅20岁,而被告已72岁。

  法院禁令同时涵盖事发私立医院的名称,公开被告身份将导致医院信息被间接曝光。

  检方此前建议判处四至六周监禁,但同意辩方观点,认为本案应体现司法怜悯。

  这是因为被告出庭时面色苍白、形容憔悴,已罹患第四期前列腺癌,预计仅剩6至12个月寿命。

  新加坡亚洲新闻台查证发现,新加坡医药理事会网站上已无其注册医生信息。

  **案件经过**

  被告曾对一项指控提出异议:2021年12月24日,他在一家私立医院侮辱了一名20岁女性的尊严。

  检方指出,受害者完成结肠镜检查和痔疮结扎术后,躺在手术台上恢复期间,被告竟触摸其胸部。

  此举以“临床乳房检查”为幌子进行,两名在场护士震惊不已,立即向主管报告。

  庭审中,被告声称受害者通过默示或行动表达了检查同意。

  地区法官Shawn Ho裁定其有罪,指出受镇静剂影响的患者处于昏沉状态,无法给予有效同意。

  法官补充道:“在临床诊断为出血性痔疮的情况下,于结肠镜检查后在手术室进行乳房检查毫无医学依据。”

  两名目击护士为检方作证,描述被告用双手在患者手术袍下实施猥亵。

  医学专家指出,规范的临床乳房检查需充分暴露双乳,进行视诊、触诊及分泌物检查。

  专家强调,此类检查通常需15至30秒,若在手术袍下进行则既不充分也不合规。

  一位在该医院工作数十年、每年协助被告约10次手术的护士表示,从未见过其进行乳房检查。

  法官认定检方证据确凿,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司法怜悯**

  辩方出具医疗报告,显示被告患有不可治愈的第四期前列腺癌。

  其肿瘤学家估计,截至2026年1月,被告仅剩6至12个月寿命。

  因此,控辩双方均认为本案应适用司法怜悯原则。

  这意味着法院可大幅减轻刑罚,免予监禁、判处象征性刑期或法定最低刑。

  司法怜悯仅适用于晚期疾病等“特殊情况”。上一宗广为人知的案例涉及F1富豪翁铭森,双方在量刑辩论中均援引此案。

  然而,控辩双方对刑期长度存在分歧。

  Dentons Rodyk & Davidson律师事务所的Navin Naidu和Kuan Jin Yin主张处以6000至7000新元罚款,或替代性判处一天监禁加1万新元罚款。

  副检察司Ng Yiwen、Jane Lim和Tay Jia En则建议判处四至六周监禁。

  Lim女士表示,若非被告健康状况,检方本将寻求12至15个月监禁。

  Naidu将本案与翁铭森案对比,指出翁所涉甚至非绝症。翁铭森因在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关联案件中妨碍司法公正,于去年8月被判罚款3万新元。

  量刑时,法官坦言法院面临“深刻矛盾”:既要谴责被告滥用医生信任地位的行为,又需考量其晚期癌症诊断。

  法官指出,被告的绝症已广泛转移至骨骼、淋巴结和肺部,同意本案应体现司法怜悯。

  被告当庭开始服刑。

  若按猥亵罪常规量刑,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并处罚款。因其年过五十,依法不适用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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