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职场中,维权与打压往往仅有一线之隔。当韩国某供热公司员工因举报职场霸凌遭遇280公里强制调岗,这场个人与体制的博弈折射出无数打工人的困境。法院的判决像一记重锤,宣告"以调岗之名行惩罚之实"的套路终将失效——企业可以主张管理权,却不能以"业务需要"为幌子践踏劳动者尊严。当通勤化为泡影,当月均百万韩元支出压垮生活品质,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地理位置的转移,更是对维权者的系统性围剿。这场胜诉犹如黑暗中的炬火,提醒所有职场人: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首尔行政法院第11庭(主审法官金俊英)近日裁定,某供热公司将举报职场霸凌的员工调派至280公里外的行为属不正当调动。法院驳回了该公司针对国家劳动委员会提起的诉讼,维持了劳委会裁决的公正性。
该企业员工A于2023年9月被分配至坡州分公司后,因五名同事提交霸凌报告,四个月后即2023年12月被调往位于全罗南道罗州市的光州全南分公司。审计团队要求采取隔离措施后,人事部门遂将A派遣至遥远的分支机构。
A对此调动提出异议,京畿道劳动委员会与国家劳动委员会均支持A的主张,指出:"此次调动缺乏业务必要性,且给当事人造成重大生活困难。"他们强调,280公里的调任导致A无法从住所通勤,每月住房、交通及杂费支出高达100万韩元,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
公司辩称:"考虑到A的家乡在全罗南道,且其曾在原部门遭遇霸凌投诉,本次调动存在正当业务理由",并对此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虽认同调动必要性,但认定具体调往光州全南的做法失当。判决书写道:"在霸凌调查期间,将A跨"区域"调动而非在同一"片区"内调整并无必要。"裁决补充说明:"经济补偿或可缓解财务压力,但异地工作引发的居住不便、通勤困难与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无法因此解决。"
法院同时援引该公司内部规定,明确禁止一年内的重复调动。"A距上次调动仅四个月,不可能预见到再次搬迁",判决书强调,"本应履行事前协商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