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新加坡一桩引发社会热议的家庭纠纷案中,一位被女儿指控"性接触"的父亲,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判处其监禁,最终却因证据不足被法官驳回。这起案件折射出离异家庭中亲子关系的复杂困境:当孩子对父母一方产生强烈恐惧时,司法如何平衡监护权与儿童心理健康?法官在判决中直指核心——法律无法强迫孩子去爱父母。孩子的恐惧不会因强制探视而消失,监禁主要照顾者更非孩子的最佳利益。这场诉讼背后,是一个11岁女孩持续六年的心理创伤,是父亲执意行使探视权时孩子的瑟瑟发抖,更是当代家庭关系中关于尊重与理解的深刻命题。或许正如法官所言,重建亲子关系需要的是说服、耐心与坚持,而非冰冷的法律条文。
新加坡讯:一名被女儿指控"性接触"的男子向家事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前妻违反法院关于探视权和共同抚养权的裁决。
他要求以前妻藐视法庭判处其一周监禁,指控对方多次违反法院命令。
在11月26日公布的判决中,区法官许庚祥认为男方未能提供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驳回了他的申请。
这对离异夫妇育有两个孩子——2014年出生的11岁女儿和2011年9月出生的儿子。
遵循家事法院惯例,判决书中未披露当事人姓名。
2019年,女儿曾两次指控父亲对她实施性接触。
警方接报后介入调查,儿童保护服务部门安排女孩在医院接受检查。
法官指出,警方最终"决定不对相关指控采取进一步行动"。
离婚后,回教法庭于2020年10月判决双方共同抚养,母亲获得主要监护权,父亲享有合理探视权。
2024年11月判决变更,父亲获得儿子监护权,母亲继续抚养女儿。
父亲对女儿的探视权调整为隔周未监督探视。
父亲指控前妻在2024年未经其同意,擅自安排女儿在竹脚妇幼医院进行心理评估和咨询,并更改女儿宗教课地点。
他还指控前妻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五次拒绝其探视女儿。
前妻承认确实未经前夫同意安排了医院咨询并更改宗教课程,但强调作为主要监护人有权做出这些决定,且未侵犯前夫共同抚养权。
她表示女儿因恐惧父亲而拒绝会面。
法院指出,竹脚医院的咨询源于2019年性接触指控后,女儿对父亲表现出的痛苦和恐惧。
2020至2023年期间,女儿一直在家庭服务中心接受心理辅导,此事父亲知情。
2023年女儿再次提及疑似性侵经历,心理学家建议需要更专业的心理干预。
2024年2月,母亲带女儿前往竹脚医院创伤心理支持部门评估,确认女儿对父亲存在恐惧和回避反应,但未达到创伤后应激障碍标准。截至2025年3月,女儿已完成四期情绪管理课程。
父亲坚称心理干预属于重大决定必须共同商定,但法官认为母亲作为主要监护人有权单独决定。
关于宗教课地点变更,法官指出父亲未在证词中具体说明此举构成藐视法庭。
鉴于母亲另有人身保护令申请,声称前夫曾突然出现在宗教课堂惊吓孩子,为安全考虑才变更地点,法官决定不将此作为藐视法庭依据。
法官明确,即使孩子拒绝见面,主要监护人仍需证明已尽合理努力履行探视令。
但若证实孩子真心拒绝会面,且监护人已尽力协调,法院不会违背孩子意愿强制探视。
女儿作证时表示,仅提及与父亲见面就会"惊恐万分",坚决拒绝探视。
除2019年指控外,她还陈述2022年多次在公共场所被父亲未经同意搂肩、背后拥抱强行拉近,令她"极度不适"。
她特别提到2022年一次监督探视中,父亲强行将她抱上车企图带走,引发商场保安干预。现场视频显示女孩不停哭泣。
鉴于父亲曾在2022年6月假期后拒绝归还儿子抚养权,女儿担心自己遭遇同样情况。
法官认定女孩的恐惧存在事实基础,虽然未对2019年事件真伪下结论,但指出其陈述并非"近期编造"。
法官驳回了父亲关于前妻教唆女儿作证的说法,指出母亲反而在女儿面前保护父亲形象。
法官建议母亲,即使无法定义务,也应向前夫告知女儿近况:"信息不透明会滋生猜疑。"
对父亲则强调:"探视令不是忽视孩子情感的通行证。法律无法强迫孩子爱父母,监禁主要照顾者更不符合孩子利益。这不会减轻她的恐惧,只会让事情更糟。"
法官最后劝诫:"请多倾听女儿的心声,正视她的恐惧,接受专业指导。重建亲子关系需要说服、耐心和坚持——尤其是在女儿步入青春期的当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