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电子烟走私团伙成员将被控涉黑罪名

   日期:2025-12-2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89    
核心提示:    【编者按】新加坡警方近日雷霆出击,捣毁一个跨国电子烟走私集团,14名涉案人员即将面临严惩!这起案件揭露了犯罪团伙如

  

  【编者按】新加坡警方近日雷霆出击,捣毁一个跨国电子烟走私集团,14名涉案人员即将面临严惩!这起案件揭露了犯罪团伙如何利用马新边境漏洞,将违禁电子烟分销至本地社区。更令人震惊的是,其中竟有人担任"仓库经理"和"区域分销商"等专业角色,俨然形成完整犯罪产业链。随着《有组织犯罪法》的重磅加持,本案将成为新加坡打击跨境走私的里程碑。若罪名成立,主犯最高可面临10万新元罚款及5年监禁!这场缉私风暴正在释放明确信号:任何挑战烟草管制法规的行为,都将付出惨痛代价。

  新加坡重磅消息!警方10月29日宣布,一个电子烟走私集团的14名嫌疑成员将于本周被控上法庭,罪名是参与本地有组织犯罪集团。

  这场缉私风暴始于10月16日,当时警方捣毁了这个最初怀疑有12名成员的犯罪网络,随后在10月19日和23日又逮捕了两名关键嫌疑人。

  警方在通告中透露:"这两名男子分别自称"仓库经理"和"区域分销商",被确认为该电子烟走私集团核心成员,专门策划从马来西亚向新加坡走私分销电子烟,供应给本地居民。"

  这14名嫌疑人被捕后已被控上法庭,目前还押候审以配合警方深入调查。

  警方强调:"其中4人各被控一项罪名,涉嫌违反《1993年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第16(1)(b)条,并援引《1871年刑法典》第109条,合谋持有电子烟用于销售。"

  其余嫌疑人则各被控违反《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第16(1)(b)条。

  但更严厉的惩处还在后头!所有嫌疑人都将面临《有组织犯罪法》的追加指控。

  警方郑重声明:"经总检察署研议,这14名集团嫌疑成员将于2025年10月30日和31日分别重返法庭,各被追加违反《2015年有组织犯罪法》第5(1)条的罪名,指控他们参与本地有组织犯罪集团,即该电子烟走私网络。"

  若新罪名成立,每人将面临最高10万新元罚款、最长5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更严重的是,其中3名成员还将被控违反《2015年有组织犯罪法》第10(1)(b)条,涉嫌提供场所支持集团电子烟分销活动。

  此项罪名一旦成立,违者将面临最高25万新元罚款、最长5年监禁,或双重严惩!

  警方最后重申:"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进口、分销、销售电子烟及其组件均属违法行为。"

  "任何人触犯该法令第16(1)条,初犯将面临最高1万新元罚款、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则将面临最高2万新元罚款、最长12个月监禁或双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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