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方邦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没有必要登记遗嘱

   日期:2025-12-04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54    
核心提示:      在一项重要的判决中,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裁定,在北方邦,没有必要登记遗嘱。  从2004年8月23日起,邦政府强制要

  

  

  在一项重要的判决中,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裁定,在北方邦,没有必要登记遗嘱。

  从2004年8月23日起,邦政府强制要求登记遗嘱。

  法院表示:“在北方邦,遗嘱不需要注册,而未注册的遗嘱,无论在2004年《北方邦修正案》之前还是之后,都不会无效。”

  法官Siddhartha Varma和Ajit Kumar认为,《北方邦废除扎明达里和土地改革法》第169(3)条规定的遗嘱注册将无效。

  高等法院明确表示,未登记的遗嘱不会被视为无效。

  法院于周五宣布了判决,同时处理了首席大法官在普拉米拉·蒂瓦里(Pramila Tiwari)提交的请愿书中提交的“参考资料”。

  高等法院认为,1950年《北方邦废除扎明达里和土地改革法》第169(3)条要求强制登记遗嘱,违反了1908年《印度登记法》,该法案规定遗嘱的登记是可选的。因此,法院认为1950年法案第169(3)条的修正案要求强制登记遗嘱是无效的,因此撤销了上述部分。

  当时的北方邦政府从2004年8月23日起强制规定遗嘱注册。在Shobhnath案中,高等法院曾表示,在法律生效后,遗嘱登记是必要的。但在贾汗·辛格一案中,据说遗嘱在死后生效,因此应该在提交遗嘱时进行登记。为澄清两种相反的意见,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将参考资料送交审裁处,审裁处总结的问题是:“在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之前订立的书面遗嘱,如遗嘱人在该日之后去世,是否需要强制登记?”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审查了州立法机构是否可以在未经总统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纳入法律条款来强制进行遗嘱登记,因为宪法规定的遗嘱、无遗嘱继承和继承是《并行清单》的主题事项,而且根据《1908年登记法》已经有了关于遗嘱登记主题的中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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