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城乡规划法草案需要确保连贯性

   日期:2025-12-01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105    
核心提示:      河内——周五,国会代表提议起草新的城乡规划法的小组继续进行研究和修订,以确保一致性和一致性,使其更能适应实际

  

  

  河内——周五,国会代表提议起草新的城乡规划法的小组继续进行研究和修订,以确保一致性和一致性,使其更能适应实际情况。

  该提案是在第15届国会第8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

  国会经济委员会主席vu H?ng Thanh在提交关于计划法草案的报告时指出,经修订和完成的草案目前由6章和65条组成。

  来自S?n拉省的Vi c ththu副代表强调有必要颁布《城乡规划法》,强调该法将为规范城乡规划活动提供法律基础和全面、一致的管理工具。这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符合国家发展的要求,提高国家管理的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规划法》明确规定了城乡规划体制下的规划与国家规划体制下的规划的关系。本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城乡规划必须与国家、区域和省级规划相衔接。

  在会议期间,许多国会代表强调,城乡规划是国家规划系统中的一种技术性、专业化的规划形式。但是,对于国家系统内的专门、技术规划和其他计划之间的关系,仍然缺乏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因此,代表们同意在审查投资政策时应仔细考虑澄清投资项目如何符合国家、区域和省级规划,以避免实施障碍。

  在会议上,来自河内的thnguyen Thanh Mai副代表Ph?m就城市细分和详细规划条例发表了讲话。法律草案规定,绘制城市划分计划图的比例为1比5000或1比2000。但是,《2023年住宅法》和《2024年土地法》规定,土地利用事业选定投资者的条件之一,是拥有1万~2000人规模的详细计划或细分计划。

  麦教授指出,根据《土地法》,现有1 ~ 5000个规模的城市将无法进行投资者选拔。为了确保《住宅法》、《土地法》和建设计划之间的一致性,麦氏提议在第65条中增加过渡条款,允许拥有1个~ 5000个住宅小区的地区进行投资者选择。如果有必要,这些地区可以将计划规模调整为1 ~ 2000人。

  同样,来自k N?ng省的Dng Kh?c Mai代表就第36条关于社区协商提出了见解。他同意公众意见的需要,并强调谘询当地社区的意见,有助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全面性。然而,由于城乡规划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图纸,许多居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居民,对规划的理解水平较低,可能很难完全掌握规划的内容。

  为了促进有效的规划和社区协议,Mai建议规划部门应该对内容进行分类,简化关键问题,并将协商集中在技术基础设施、社会设施和住房等核心议题上。这种方法将使居民能够根据直接影响其社区的问题提供有意义的投入。

  考虑到当前的规划挑战,Mai建议法律草案应协调各种规划类型,如矿产、土地、区域和省级规划,为地方建立健全的发展框架,消除障碍,解决对社会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

  这应包括与《城乡规划法》和拟议的《地质矿产法》保持一致,以确保统筹规划,推动发展。

  此外,国会代表还讨论了规划类型之间的关系、同步规划原则、城乡规划之间的冲突解决、中央城市规划、规划时间表、城市分区规划、一般公社规划以及批准和调整城乡规划的过渡规定等议题。- - - - -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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