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一名前幼儿园老师被控在没有合理监管的情况下离开一名男孩,导致一名4岁的男孩在游泳池坠楼身亡,他被判无罪释放。
现年59岁的警司埃丝特·克里斯蒂娜去年7月在治安法院被控违反《2001年儿童法》第33 (1)(a)条,并要求对玩忽职守的指控进行审判。
然而,昨天,法官西蒂·诺拉·谢里夫(Siti Nora Sharif)批准了dna鉴定,因为检方表示,该节下的指控属于开庭法院的管辖范围。
埃丝特·克里斯蒂娜随后要求在塞申斯法官阿努尔·沙林·穆罕默德面前再次接受审判。
据称,4月17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作为当时男孩的负责人,埃丝特·克里斯蒂娜(Esther Christina)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将男孩留在了班达尔巴鲁斯里克里邦的一个游泳池,时间不合理。
如果罪名成立,她可能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并罚。
4月23日,这名4岁男孩的母亲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幼儿园的管理存在疏忽。
40岁的D. Nilaveni说,她唯一的孩子V.Thanes Nair于4月23日上午10点35分左右在Raja permanisuri Bainun医院去世,事发当天入院。
昨天在法庭上,有人看到Nilaveni抱着一个枕头,上面穿着据信是她已故儿子的衣服和帽子。律师p·维杰·埃斯瓦伦(P. Vijey Esvaren)为这家人做了一次观察简报。
DPP Evangelin Simon Silvaraj requested the court to set a RM15,000 bail with one surety and also asked that the accused report monthly to the nearest police station and that she stay away from the victim’s family and witnesses.
埃丝特·克里斯蒂娜的代理律师加里·泽维尔表示,这位单身母亲接受了脑瘤手术,目前正在素邦查亚的一家私立医院接受康复治疗和后续医生预约。
他说,自从她去年7月被起诉以来,她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而且她还要照顾她80岁的母亲。
“她还在服用抗癫痫药物,没有逃跑的风险。我请求法院维持裁判官法院规定的2500令吉保释金。”
法官将保释金定在5000令吉,并有一名保证人,下一次提审定在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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