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OH:一名失业男子被控在巴都加贾Kampung Seri Rahmat的一所房子里强奸并侮辱他十几岁的女儿。
这位38岁的男子周五(3月29日)在法官Norita Mohd Ardani面前承认了刑事法典第376(3)条和第354条的两项指控。
对于第一项指控,据称被告于2月份晚上10点至午夜期间在家中强奸了这名19岁的受害者。
根据法律,被告可能面临最高30年的监禁和鞭刑。
在第二项指控中,他被指控于3月20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在同一地点使用暴力侮辱女孩的谦逊。
他可能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鞭刑,或者这两种惩罚中的任何一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5(1A)条,被告人在服刑后也可能被警方监视长达三年。
诺田将于4月17日公布案件真相并决定处罚。
副检察官Qurratu'aini Khalifah在被告没有代表的情况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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