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表示,儿童的身份应该在媒体报道中得到保护,因为这可能对儿童的未来产生破坏性影响。
儿童事务专员Farah Nini Dusuki博士说,涉及儿童违法的案件不应该被夸大或放大。
“我们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报告方法可以改进。
昨日,她在Suhakam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有一种倾向是,把涉及儿童的案件当作与成人类似的案件来对待,强调案件的事实,以引起公众的注意。”
她说,最近有报道透露了太多关于这个孩子的信息,并展示了照片。
她补充说:“对于涉及儿童的案件,报告方法应该有所不同,因为无论儿童的立场如何,首要考虑的是儿童的最大利益。”
Farah Nini说,2001年儿童法案第15(1)条禁止媒体识别涉及法律冲突的儿童。
她说:“无论孩子是受害者,被认为触犯了法律,还是法律诉讼中的证人,他们都有权受到《儿童法》第15条的保护。”
第15(2)条还禁止媒体发布有关儿童的照片。
Farah Nini说,当孩子的身份被知道时,他们会成为“镇上的话题”多年。
她补充说:“这给孩子带来了一种耻辱,不管他们改变了多少。”
她还指出,许多研究表明,与成年人相比,儿童更容易翻开新的一页。
“重要的是不要让孩子蒙羞,因为他们应该得到第二次或第三次机会,”她说。
Farah Nini说,在报道儿童时,必须将他们视为尚未成熟的人。
“所以,当他们做某事时,他们不会考虑长期影响或后果,因为从科学上讲,他们还没有达到这种认知能力,”她说。
此外,对于那些犯罪的孩子来说,导致他们犯罪的因素通常是贫穷或家庭破裂,因为许多孩子来自单亲家庭。
她说,这些孩子没有得到父母的适当监督,而且只有不到5%的儿童罪犯来自普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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