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月20日——马来西亚一法院裁定,一名17岁的中五学生被禁止持有驾驶执照5年,原因是他的摩托车撞上了一名警察的自行车。
地方法官Nurul Azuin Mohd Talhah还判处他一年的良好行为保释金和1000令吉的押金。
据《星报》报道,副检察官M. Pusppa起诉了这起案件,这名少年于9月12日认罪。
7月28日凌晨2点左右,这名少年因在加强-雪伦班高速公路上鲁莽驾驶和违章驾驶而被指控违反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42(1)条。
事故涉及36岁的下士穆罕默德·阿利夫·阿迪,当时他正在和他的团队进行一次交通行动。
穆罕默德·阿里夫·阿迪下士在事件中受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