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安琪拉
我想听听关于我的伴侣和孩子的建议。我们在一起8年了,有一对6岁的双胞胎儿子。她怀孕五个月时,我们就住在一起了,但一直没有结婚。男孩们和我同姓。我的伴侣原本是英国人,但来到爱尔兰上大学后就一直呆在这里。她经常回家看望她的家人,并带着孩子们。他们在那里有表兄弟,他们喜欢和他们在一起。
最近我的伴侣似乎不太高兴,她说过几次她希望我们都搬到英国去。我告诉她我们不能搬家,因为我在我父母的农场干活。我父母正在和他们的律师讨论在不久的将来把农场转让给我的事。我的合作伙伴建议,当这件事完成后,我可以卖掉农场,我们可以搬到英国。
我不想这样做,因为这个农场是我家祖传的,我父亲会不高兴的。即使我能卖掉农场,我也只种过地,没有其他资格,所以即使有可能搬家,我也没有资格做其他事情,很难找到工作。
我担心我的伴侣最终会决定离开,带孩子们去英国。我的权利是什么?
亲爱的读者
要确定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否对孩子有监护权。
儿童监护由1964年《婴儿监护法》第6条规定。监护意味着你有责任维护和妥善照顾孩子,你有权就孩子的宗教和世俗教育、健康要求和一般福利作出决定。
无论孩子的母亲是否已婚,她都自动拥有孩子的监护权。
直到最近,只有已婚父亲才会自动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如果未婚父亲希望获得监护权,他需要与母亲签订监护协议,或者如果母亲拒绝签订这样的协议,他需要向区域法院提出申请。
然而,2015年《儿童与家庭关系法》对监护权进行了一些修改,现在未婚父亲如果与孩子的母亲一起生活了一年(包括孩子出生后的三个月),就可以自动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因此,你自动拥有你儿子的监护权,因此你有权在与他们有关的决定中有发言权。这包括他们居住的地方。
由于你是孩子们的监护人,如果你的伴侣希望移居英国并带着孩子一起生活,那么她需要得到你的同意。
如果你不同意,而她仍然希望搬家,她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允许她重新安置孩子。
法院在作出安置决定时,将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主要考虑因素。法院在决定是否允许搬迁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孩子们在这里生活的稳定性以及他们是否会搬到英国
孩子们的大家庭在这里和在英国
建议非居民父母的探视安排,并在必要时在未来强制执行的能力
住宿、学习等建议。
法院可指示一名专家编写一份报告,以协助法院就是否允许重新安置儿童作出决定。最终,法院将根据其认为符合孩子们最大利益的方式作出裁决。孩子年龄越大,他们对自己应该住在哪里的看法就越重要。
如果你的伴侣未经你的同意和法院的许可就把孩子带到英国生活,那么她可能犯了诱拐儿童罪。
Angela O'Connor LLB专攻家庭法、持久授权书和精神能力和辅助决策方面的申请,是沃尔什律师事务所(Walsh & Partners Solicitors LLP, 88 Main Street, Midleton, Co Cork)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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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已尽一切努力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本文中,律师安吉拉·奥康纳不接受任何回应无论如何产生的错误或遗漏,概不负责。读者应尽早就自己的具体情况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