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SC)裁定,受害者的性倾向或性史不能作为儿童性虐待案件的证据。
在一份由大法官Antonio Kho Jr.撰写的裁决中,最高法院根据第9208号共和国法案(也被称为2003年反人口贩运法案),确认了Adrian Adrales对合格人口贩运的定罪。
阿德拉莱斯因安排一名14岁女孩与一名“埃芒人”和另外两名男子在不同的事件中发生性关系而被捕,他在遭遇期间在外面等着收钱。
这名未成年人后来得到了800比索的赔偿。
阿德拉莱斯在为自己辩护时辩称,这个未成年人在他们那里已经被称为妓女或“pokpok”。
地区初审法院随后判定阿德拉莱斯有罪,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
随后,阿德拉莱斯对加州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该判决对他不利,促使他将此案提交至最高法院。
然而,高等法院也维持了Adrales的定罪,驳回了他的辩护,即受害者在他们相遇时已经是妓女。
“根据《儿童证人审查规则》第30(a)条中的性虐待保护规则,在涉及儿童性虐待的任何刑事诉讼中,提供证明受害者从事其他性行为或其性倾向的证据是不被接受的,”最高法院信息在一份声明中引用了该决定。
“性虐待保护规则旨在保护受害者免受隐私侵犯、潜在尴尬以及在公开披露亲密性细节时产生的性刻板印象。这种保护也鼓励了受害者站出来反对施暴者。”
此外,最高法院裁定,控方证明Adrales与受害者成为朋友,招募她卖淫,从而利用了受害者的脆弱性。
法院还认为,该案件符合RA 9208规定的贩运要素,强调贩运发生在“当个人在威胁、胁迫、欺骗或滥用权力的情况下被招募、运送或转移——无论是否同意或知情——以卖淫等剥削目的”。
最高法院表示:“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被归类为合格的贩运,可判处无期徒刑。”
在维持原判的情况下,阿德拉莱斯被判处终身监禁,罚款600万比索,并被命令向未成年人支付180万比索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