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9月24日),上诉法院命令一名男子为自己辩护,罪名是五年前用棍子打他的亲生父亲,并用切肉刀砍伤他。
在沙阿南高等法院宣判39岁的贾米尔·塔瓦西无罪后,法官拿督艾哈迈德·扎伊迪·易卜拉欣允许公诉人以上诉人的身份提出上诉,并作出了上述裁决。
在一致的判决中,与上诉法院法官拿督阿兹曼和高等法院法官拿督诺林一起的阿末扎伊迪法官说,高等法院法官在没有传唤被告(贾米尔)为自己辩护的情况下宣判他无罪,并下令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348条,在雪兰莪苏丹允许的情况下,将他送往霹雳州乌鲁金塔医院治疗。
“在听取了被告律师和副检察官的陈述后,我们发现控方已经证明本案存在初步证据。
“经深思熟虑后,我们认为第46条(被告人的精神报告)不足以根据《刑法典》第84条确立精神错乱,而本案的控方也没有机会反驳第46条。”
“因此,上诉人的上诉被允许,被告被命令为自己辩护。此案已被送回沙阿南高等法院,由同一名司法专员审理。”艾哈迈德·扎伊迪法官说,他也定于10月8日在高等法院审理此案。
2023年11月,司法专员Wendy Ooi Su Ghee博士裁定Jamil患有“脑部疾病”,并下令将其送往霹雳州Ulu Kinta的Bahagia医院接受治疗。
黄法官在判决书中说,当这名男子用棍子击打受害者并用切肉刀割伤他时,他被发现精神失常。
根据该案件,贾米尔被指控于2019年11月9日晚上11点至11点15分在附近的Hulu Langat Batu 9 Cheras的Taman Puteri Taragon的一所房子里杀害了68岁的Tawasil Sinag。
早些时候,副检察官Norzilati Izhani Zainal @ Zainol认为,高等法院在起诉案件结束时无罪释放被告的谋杀指控是错误的。
“审判法官使用了精神科医生Saramah Mohd Isa的精神报告,宣告上诉人无罪。控方本应有机会就精神病学报告向医生提问,该报告称上诉人患有精神分裂症,曾在吉隆坡医院和加江医院接受治疗。
贾米尔的代理律师Gurbachan Singh。——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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