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美联社)——由于其无处不在的搜索引擎,b谷歌已经面临着公司可能的分拆,现在又在努力反击美国司法部指控其垄断行为的另一次攻击,这次是针对将在线广告呈现在消费者面前的技术。
司法部和谷歌定于周一就一项指控谷歌的广告技术构成非法垄断的审判作结案陈词。
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的美国地区法官莱昂尼·布林克马(Leonie Brinkema)将对此案作出裁决,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发布书面裁决。如果布林克马发现谷歌从事了非法的垄断行为,她将举行进一步的听证会,探讨应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美国司法部和多个州已经表示,他们认为谷歌应该被迫出售其广告技术业务,该业务每年为这家总部位于加州山景城的公司带来数百亿美元的收入。
在今年早些时候经过大约一个月的庭审证词后,此案的论点仍未改变。
司法部认为,b谷歌建立并维持了“开放式网络显示广告”的垄断,即当人们浏览网站时,出现在页面顶部和右侧的矩形广告。
谷歌在市场的各个方面都占据主导地位:一项名为“双击”的技术被新闻网站和其他在线出版商广泛使用,而“谷歌广告”则保存着大大小小的广告商的缓存,这些广告商希望将他们的广告放在合适的网页上,呈现在合适的消费者面前。
介于两者之间的是另一款谷歌产品AdExchange,它可以进行近乎即时的拍卖,将广告商与出版商匹配起来。
在法庭文件中,司法部律师表示,b谷歌“更关心的是获得并保持其三强垄断地位,而不是服务于自己的出版商和广告客户,也不是靠事实取胜。”
因此,政府表示,由于b谷歌对广告商和出版商之间的中介交易收取过高的费用,内容提供商和新闻机构从未能够产生他们应该产生的在线收入。
b谷歌认为,政府的案件不恰当地集中在一个狭窄的在线广告利基市场。如果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包括社交媒体、流媒体电视服务和基于应用程序的广告,谷歌表示,它只控制了25%的市场份额,随着竞争的加剧和演变,这一份额正在缩小。
谷歌在法庭文件中声称,政府的诉讼“归结为谷歌的少数竞争对手和几家大型出版商的持续投诉。”
谷歌还表示,它已经在技术上投入了数十亿美元,以促进广告商与感兴趣的消费者之间的有效匹配,它不应该被迫与竞争对手分享其技术和成功。
该公司写道:“美国反垄断法从未强制要求一家公司做进一步的工程工作,以使其所有竞争对手都能以他们喜欢的条件获得其技术和客户。”
弗吉尼亚州的案件与哥伦比亚特区正在进行的针对谷歌同名搜索引擎的诉讼是分开的。在该案中,法官判定该搜索引擎构成非法垄断,但尚未决定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美国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上周表示,将寻求迫使谷歌出售其Chrome网络浏览器,并对其进行一系列处罚。b谷歌表示,该部门的要求是过度的,脱离了合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