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利益攸关方通报筹备2025年全国和地方选举以及于2024年11月29日举行的邦萨摩罗议会选举的最新情况时,选举委员会(Comelec)宣布,选举委员会(EB)成员(以前称为选举监察员委员会(BEIs))对自动计票机产生的选举结果进行数字签名,将不再实施,因为很少有教师注册了由信息和通信技术部(DICT)运营的菲律宾国家公钥基础设施(PNPKI)。
DICT表示,在DICT的PNPKI注册的13,000名教师中,只有大约3,000人已经激活了他们的注册,其中大部分来自3区(中吕宋岛)。
1997年第8436号共和国法案(经2007年第9369号法令修订)授权选举委员会在全国和地方选举活动中使用自动选举系统(AES),要求选举结果必须经过数字签名。
具体而言,RA 9369第19条规定:“以电子方式传输并经数字签名的选举结果应被视为正式选举结果,应使用作为拉票和宣布候选人的基础。”
RA9369第20条规定:“以电子方式传输和数字签名的拉票证书应被视为正式选举结果,并作为宣布获胜候选人的基础。”
自AES于2010年首次实施以来,选举结果的数字签名由投票机完成,Comelec表示,经修订的RA8436法律没有确定具体由谁来对选举结果进行数字签名
必须指出的是,没有法律承认机器的数字签名。
此外,经修订的RA8436是一项修正法,它所修订的选举法中有Batas Pambansa Bilang 881 (BP 881),或1985年的综合选举法,该选举法要求BEI的成员在选举申报单上签名和拇指标记。
什么是数字签名?
赋予数字签名法律地位的法律是《共和国法案8792》或《2000年电子商务法案》。数码签署是根据上述法例所界定的一种电子签署,包括:“指任何电子形式的显著标志、特征和/或声音,代表某人的身份,并附在或逻辑上与电子数据电文或电子文件相连,或与某人为验证或批准电子数据电文或电子文件而使用或采用并由该人执行或采用的任何方法或程序相连。”
2001年7月17日颁布的《电子证据规则》(AM 01-7-01-SC)规定:“数字签名是指使用非对称或公开密码系统对电子文件或电子数据电文进行转换的电子签名,从而使拥有原始未转换电子文件和签名者的公开密钥的人能够准确地确定:I)转换是否使用与签名者的公钥对应的私钥创建;ii)初始电子文档在转换后是否有过改动。
《电子规则》进一步规定,“数码签署”一词指“载有数码签署的电子文件或电子数据电文,而该数码签署经证书所列的公开密码匙验证。”
REE定义中提到的“非对称或公共密码系统”是DICT的PNPKI,它向注册的个人颁发数字证书。
显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数字签名是指个人的签名,而在选举的背景下,数字签名是指EB成员的签名。
选举申报书没有选举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数码签署,导致一些政党或团体对选举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性提出怀疑。
自从AES在2010年全国和地方选举中首次实施以来,选举利益相关者,特别是来自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业和选举监督组织的利益相关者一直在推动EB成员实施数字签名。
在致教育部长Sonny Angara的联名信中,菲律宾计算机协会、全国自由选举公民运动和负责任投票教区牧区委员会的代表敦促教育部为来自国家首都地区的教师注册工作,这些地区分别包括768个投票中心或学校,3区和4A区(卡拉巴松)分别有2,883个和3,351个投票中心。棉兰老岛的邦萨摩罗自治区有1233个投票中心,占投票人口的40%,即2745万人。
EB成员实施数字签名被视为提高选举结果的可信度,也将加强自动计票机产生的选举结果的安全性,这些计票机将在2025年全国和地方选举以及邦萨摩罗议会选举中使用。
鉴于时间越来越紧,联署信的签署者敦促商务部、Comelec、ict网络安全局和科技部共同努力,确保至少在提议的领域实施选举结果的数字签署,以维护2025年选举的透明度、可信度、可信度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