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朋友一样。”
这是最高法院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今年4月在ProPublica网站报道了德克萨斯州亿万富翁哈兰·克劳给这位法官和他的妻子提供的旅行福利后不得不说的话。
托马斯在一份声明中说:“哈兰和凯西·克罗是我们最亲密的朋友之一,我们已经是超过25年的朋友了。”“在我们认识他们的四分之一个多世纪里,作为朋友,我们和他们一起参加了多次家庭旅行。”
原来托马斯是一个有很多朋友的人。这些朋友——大多是托马斯加入法院后获得的超级富豪朋友——为法官和他的家人做了很多事情。
例如,医疗大亨安东尼·韦尔特斯(Anthony Welters),他的私人融资使托马斯夫妇在1999年购买了一辆价值267,230美元的汽车,他们乘坐这辆汽车在全国各地行驶。(威尔特斯是托马斯在国会工作时认识的,他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托马斯夫妇购买的那种高端休闲车并没有多大的商业融资市场。)
根据Welters的说法,大约9年后,这笔贷款得到了“满足”——这是一个模糊的术语,可能意味着托马斯偿还了Welters,也可能意味着Welters免除了全部或部分债务。
正如《纽约时报》所报道的那样,“他不会说他借给托马斯法官多少钱,法官偿还了多少钱,以及是否有任何债务被免除或以其他方式解除。”他拒绝向时报提供贷款协议的副本,甚至拒绝说是否存在这样的协议。他也不愿透露这笔贷款的基本条款,比如收取了多少利息(如果有的话),或者托马斯大法官是否遵守了商定的还款时间表。当被要求详细说明他所说的贷款‘满意’是什么意思时,他没有回应。”
公众不可能知道,因为托马斯从未在他的年度财务披露表上报告过这一安排。当《纽约时报》向最高法院公共信息办公室提出有关这笔贷款的问题时,托马斯一如既往地没有回应。
托马斯有义务报告贷款吗?《泰晤士报》解释说:“车辆贷款通常不受这些报告要求的约束,只要它们是由车辆担保的,而且贷款金额不超过购买价格。但根据联邦税法,韦尔特斯和托马斯法官之间的私人贷款,如果不符合某些标准,就可以被视为赠与借款人的礼物或收入:专家们说,从本质上讲,贷款必须有文件完备的、商业上合理的条款,与银行提供的条款一致,借款人必须遵守这些条款,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现在,一份新的ProPublica报告提供了迄今为止最详尽的账目,说明托马斯如何利用他的职位来补贴“富人和名人的生活方式”之外的度假。这份报告——“几乎可以肯定是少算了”,ProPublica指出——详细描述了至少38个“目的地度假”,包括之前未被报道的一次乘坐游艇环绕巴哈马群岛的旅行;26次私人飞机飞行,外加8次直升机飞行;十几张专业和大学体育赛事的VIP通行证,通常位于天空包厢;两次在佛罗里达和牙买加的豪华度假村住宿;以及一份可以俯瞰大西洋海岸的高级高尔夫俱乐部的长期邀请。”
换句话说,托马斯身边有很多哈兰·克罗(Harlan crow)这样的人,可以帮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与众不同,包括石油高管保罗·诺维利(Paul Novelly);前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高管大卫?索科尔;已故亿万富翁h·韦恩·惠曾加,自动化和废物管理公司的创始人。
其他前任和现任法官也接受过包括豪华旅行在内的款待,但我们知道这些旅行,因为法官们公开了这些礼物。但托马斯的旅行范围似乎非同寻常。前联邦法官杰里米·福格尔(Jeremy Fogel)曾在审查大法官财务披露表格的委员会任职,他对ProPublica表示:“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不记得曾见过任何人得到如此程度的慷慨。”
这种行为不适合任何公职人员,更不适合最高法院法官。政府道德办公室前总法律顾问唐·福克斯在接受ProPublica网站采访时表示:“穿着长袍,过着亿万富翁的生活方式,这是虚伪至极的表现。”
也许有些好处可以被视为"私人招待",因此不受报告要求的约束,尽管这种例外情况似乎不适用于私人飞机旅行,例如惠曾加派出一架私人737飞机将托马斯送往南佛罗里达——至少两次。
但这不是——也不应该是——一场个人司法可以不披露而不受惩罚的游戏。联邦法院的《司法政策指南》(Guide to Judiciary Policy)禁止法官接受“来自同一或不同来源的礼物,其频率之高,使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会认为公职被用于谋取私利”。一个理性的人会对托马斯的行为做出什么结论?这不仅仅是他的问题——这是球场上的一个污点。
我在四个月前写过一篇文章,并没有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我写道,托马斯需要提供一份他所获得的福利的完整账目,或者首席大法官小约翰·g·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应该坚持这样做。从那以后,我们不仅了解了上面描述的旅行,还了解了克劳购买了托马斯母亲住的房子,以及他为托马斯的侄孙支付的学费。
托马斯的支持者可能会说服自己,这都是自由派阴谋的一部分,目的是诋毁最高法院最保守的成员。但是,让他名誉扫地的是托马斯——不仅是他自己,还有他所服务的机构。如果他不能认清这一现实,他的同事必须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