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持股给金融体系带来风险

   日期:2025-07-1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66    
核心提示:    河内——银行业普遍存在的交叉持股现象引起了专家们的担忧,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情况可能导致银行的财务估值不准确。  金

  

  河内——银行业普遍存在的交叉持股现象引起了专家们的担忧,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情况可能导致银行的财务估值不准确。

  金融研究院经济与金融研究所副所长Nguy?n c 表示,已经采取了许多法律措施来控制交叉持股,但收效甚微。

  投资者有很多办法来规避监管,包括以他人名义登记他们的股份,以及与他人合作以增强他们集体投票的权力。

  表示,防止非法行为的唯一途径是提高财务透明度,加强对投资者现金流的控制。

  表示:“我们从其他国家学到的是,透明的金融体系和对投资者现金流的密切关注可以避免交叉持股。”

  来自Qu?ng trtri省的国会代表h

  ssumi ng赞同的观点。他说,交叉持股只是恶意投资者操纵股价手段的冰山一角。

  ng表示:“当不利的金融事件发生时,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幕后联系可能会引发溢出效应。”

  这位国会议员表示,为了削弱这种联系,修订后的《信贷机构法》草案已经制定,以收紧股东在银行的所有权上限。

  根据该法律,个人投资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3.0%,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在其他特殊情况下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5%。

  与此同时,银行不得向单个客户发放超过其股本10%的贷款。

  他还呼吁强制性要求持有银行1.0%以上股份的投资者披露财务报告,以提高金融业的透明度,杜绝操纵行为。

  河内法律大学(Hanoi Law University)讲师Nguy?n c Ng?c表示,提高所有权上限是必要的,但不足以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我们还必须密切关注高层股东。

  Hoàng国立经济大学副校长vuniren Cng同意Ng?c讲师的观点。他说,上限可能不起作用,因为恶意的股东可以把一部分股份放在别人的名下,以使其低于门槛。

  因此,金融当局必须对股东的资本转移进行监督,以挫败任何非法“分割”股东所有权的企图。高额罚款可以用来防止共犯利用自己的名义帮助股东掩盖持股情况。

  国会主席Vng ?ình huung表示,该法律草案一旦通过,将成为信贷机构的行为准则,并为交叉持股提供补救措施。

  “设定5.0%或3.0%的上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信贷机构有义务披露谁是幕后操纵者。”- - - - - -接受

  资讯来源:http://www.scpka.com/info/show/8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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