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尽管收到了一大笔现金,一名警察不愿意出卖自己的自我价值和正直,而是忠于警察部队。
40岁的督察Mohd Tarmizi Said忠于“Sang Saka Biru”(警察部队的绰号)的精神,他说他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收到5万令吉的报酬后,仍然拘留了柴油走私集团的嫌疑人。
“作为一名外勤警察,我们会遇到包括贿赂在内的诱惑,但最终我们的信念必须坚定。
周二(1月14日),在一场表彰为公众做出卓越贡献的警察和人员的仪式上,他说:“拒收贿赂并不是一件值得过分赞扬的事情,因为这是我作为警察的职责之一。”
来自雪兰莪州内部安全和公共秩序部门的Tarmizi警官表示,拒绝贿赂间接维护了警察部队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他是200名警官和职员之一,他们收到了警察总监Tan Sri Razarudin Husain的奖状。
另一名L/Kpl获得者,30岁的克里斯托弗·拉瓦伊·约翰尼(Christopher Lawai Johnny)说,他去年在柔佛马高打补选中巡逻时手臂骨折。
“我隶属于柔佛州的斯里阿南地区警察总部,但我被派往吉隆坡协助警方在补选期间的行动。
“我当时正在和摩托车巡逻队(URB)一起巡逻,突然发现了另一辆车。
“我的右臂断了,神经也受到了损伤,”他说。
他说,他很感激能成为收到表彰信的人之一。
他说:“当我完全康复后,我会继续为警察部队尽我最大的努力。”
与此同时,拉扎鲁丁说,有些警察和特勤人员超出了人们的期望,在工作中光荣地为公众服务。
“事实上,有些人甚至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冒着生命危险。
“我认为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尊重和庆祝。
他说:“这种工作精神在警察队伍中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这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