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两名朋友在承认三年前无意杀死一名无家可归者的另一项指控后,在马六甲高等法院逃脱了死刑。
法官拿督安塞姆查尔斯费尔南迪斯(Datuk Anselm Charles fernandes)判处穆罕默德·阿里夫·丹尼尔·翁·阿卜杜拉(Muhammad Aliff Daniel Ong Abdullah) 5年监禁,乔尔·v·迈克尔·路易斯(Joel V. Michael Louis) 4年零6个月监禁,两人都是23岁,罪名是故意导致42岁的莫哈德·埃迪·哈菲兹·尤索(Mohd Eddie Hafiez Yusoh)死亡。刑期将从他们各自被捕的日期2022年3月19日和20日开始。
据马新社报道,安瑟姆说,在审查了案件的事实、控方和辩方的论点,以及一名福利官员准备的报告后,做出了判决。
根据指控,两人于2022年3月15日凌晨1点至3点45分在马六甲登加的Jalan Persisir Bunga Raya附近的一个枪击事件前犯罪。
副检察官Mohd Asri Abd Rahman Sidik起诉了这起案件,而被告由律师Paul Krisnaraja, Sheikh Ikhzan Sheikh Salleh和Nuradzlyn Sharmine Azrin Sham代表。
根据案件的事实,两名被告当时都是19岁,他们喝醉了,正在寻找吸食胶水的无家可归者进行攻击。他们看到受害者鲍勃(Bob)睡在Jalan Persisir Bunga Raya的一家商店走廊前。
第一名被告穆罕默德·阿里夫·丹尼尔承认认识受害者,因为他之前曾向受害者借过钱。在这起事件中,两名被告都袭击了受害者,第一名被告使用铜指节作为武器,导致受害者流血,最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