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一名慢性哮喘和心脏病患者被ayerkeroh地方法院判处两年监禁,这名34岁的患者承认在清真寺和伊斯兰学校偷窃捐款箱和手机的六项罪名。
在周五(8月23日)宣判时,地方法官Khairunnisak Hassni还下令对莫哈德·里祖安·扎姆里进行一次鞭刑。
Ridzuan还被法院罚款3500令吉,判入狱6个月。
根据事实陈述,莫哈末里祖安从位于马六甲登加区的Semabok, Duyong, Pengkalan Renggam, Tanjung Minyak和Bukit Katil的几座清真寺和一所伊斯兰学校的捐款箱中总共偷走了1400令吉。
所有罪行于七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一日期间发生。
这些指控是根据《刑法》第380条提出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和罚款。
Ridzuan也被控在刑事法典第457条文下入室行窃。
他还因于7月29日凌晨2点在同一地区的Sri Siantan公寓窃取一名40岁女子的手机而被判入狱三个月。
就这一罪行,他还根据《刑法》第380条受到指控。
The prosecution was conducted by DPP Wardah Ishhar.
李祖安的代理律师戴伟杰(Nigel Tai)呼吁,考虑到他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法庭应从轻量刑。
他还告诉法庭,Ridzuan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妻子和正在上学的孩子要抚养。
法院下令从7月31日,也就是Ridzuan被捕之日起,同时执行这两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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