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拉贾亚:政府宣布,计划在明年3月引入柠檬法或修改现有的与缺陷车辆有关的法律,以建立一个更全面的消费者保护框架。
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赞莫哈德阿里说,已经任命了一组法律专家,准备一份关于几个国家实施的最佳做法的报告,并与有关各方举行接触会议。
“他们将从6月开始工作,直到9月底,并向该部提交一份全面的报告,”他在昨天在这里开幕马来西亚消费者研讨会2024后说,马新社报道。
柠檬法是一项法规,如果汽车有缺陷,损害或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或安全,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修复,则授予汽车购买者特定的补救措施。
亚米桑列举了具有柠檬法特点的4部法律——《消费者保护法》(第599号法案)、《1950年合同法》、《1950年货物销售法》和《1967年代购法》。
与此同时,他说,该部将实施两项临时消费者保护战略,即成立一个三方谈判工作组,涉及汽车投诉,包括该部,买家和分销商或制造商,以及通过国家银行的合作加强马来西亚消费者索赔法庭的程序。
本次特别谈判涉及自登记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仍在有效保修期内、尚未进行改装的新私人车辆(汽车或摩托车)等。
他说,遇到新车问题的消费者,如果最初向制造商索赔失败,可以通过环保部的官方渠道提交投诉。
Armizan表示,财政部还在寻求国家银行的合作,以促进银行或金融机构发出同意书,允许消费者在仲裁庭或法院提出赔偿要求。
他说,消费者在为有缺陷的新车寻求赔偿时面临的限制之一是,根据1967年分期付款法(Hire-Purchase Act 1967),车辆只有在付款完成后才能转让给消费者,由于所有权问题,很难获得同意信。
他表示:“预计通过第二种策略,消费者可以在法庭上成功解决他们的索赔问题。”
这位部长表示,政府希望行业参与者,特别是汽车行业,愿意回应和合作,保护消费者权益,培育公平透明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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