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拉贾亚:周二(4月16日),上诉法院维持了对一名前运输员的20年监禁,罪名是对两名未成年姐妹实施10项身体性侵犯。
由法官拿督哈达利亚赛伊德伊斯梅尔,拿督阿兹曼阿卜杜拉和拿督阿兹米阿里芬组成的三人法官小组驳回了他要求减刑的上诉。
法官Hadhariah在宣布法院判决时说,这名男子的上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早些时候,在诉讼中,法官Hadhariah表示,针对儿童的性犯罪非常猖獗。
法庭亦维持高等法院对该名43岁男子的鞭刑27下判决。
哈达利亚法官说,法院拒绝减少对这名男子的鞭打次数,尽管法律规定,罪犯最多可以被鞭打24次。
她补充说,法院将把这个问题留给监狱当局。
2020年6月16日至17日,这名男子在霹雳州坎帕一所宗教学校的便利店和停车场对两名当时分别为14岁和11岁的女孩实施了犯罪。
他对七项性侵姐姐的罪名供认不讳,法庭分别判处他10年徒刑,两项刑期同时执行。
他还被下令鞭打18下。
该男子还因三起性侵妹妹的罪名被判处10年监禁。
他被命令再被鞭刑九下,刑期同时执行。
开庭法庭下令,在该男子因对其姐姐的罪行完成10年监禁服刑后,开始判处10年监禁。
他被下令从2020年6月20日被捕之日起服刑。
去年七月二十一日,高等法院将其中一项控罪的刑期由十年三鞭降为三年不鞭。
然而,高等法院法官说,这不会有任何区别,因为监禁判决是同时执行的。
律师mohammad Zaidan Daud代表该男子出庭,副检察官Ng Siew Wee出庭。——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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