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Nga Kor Ming表示,雪兰莪州的废物管理系统在实施固体废物和公共清洁管理法(第672号法令)之前,将进行尽职调查。
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长表示,雪兰莪州所有与公共废物有关的资产都正在接受国家固体废物管理部门的彻底检查。
“我已指示该部门的主管对资产数量进行尽职调查和联合检查,以及如何提高雪兰莪州公共清洁的质量。
他说:“这项检查预计将在今年7月之前完成,之后我们计划与槟城政府进一步讨论是否也采用该法案。”
早在3月10日,阮氏宣布,在雪兰莪州统治者沙拉夫丁·伊德里斯·沙阿接见他后,雪兰莪州已原则上同意采纳672号法令。
该法案,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672号法案,强制要求将固体废物分为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
它目前只适用于彭亨州、柔佛州、马六甲州、森美兰州、玻里斯州、吉打州、吉隆坡和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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