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塔灵查亚:住房和地方政府部表示,对尚未通过《固体废物和公共清洁管理法》的其他邦来说,大门总是敞开的。
该法案,也被称为第672号法案,强制将固体废物从源头分为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
目前,它只适用于彭亨、柔佛、马六甲、森美兰州、玻璃、吉打州、吉隆坡和布城。
沙巴和砂拉越的固体废物管理由各自的州政府管辖,他们有自己的立法。
“颁布该法令是为了确保整个马来西亚半岛和联邦领土的法律和固体废物管理政策的统一性。
“改善固体废物管理和规范服务,以确保有一个有序和优质的系统,是很重要的。”
该部在给《星报》的书面答复中表示:“如果任何州政府(尚未通过该法案)决定在未来实施该法案,该部已准备好协调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对于已通过该法的州和联邦领土,公共清洁和废物管理由特许经营者进行,并由固体废物管理和公共清洁公司监督。
至于那些尚未执行该法案的州,则由各自的地方或州政府负责。
该部表示,目前的重点是加快固体废物管理从线性经济模式(购买-使用-丢弃)向更可持续的循环经济模式的过渡过程,该模式涉及第12马来西亚计划中概述的共享,租赁,再利用,维修,翻新和回收货物。
它补充说:“我们致力于实施循环经济倡议,并协调相关立法中的规定,如1976年地方政府法,2022年固体废物和公共清洁管理法(沙巴)和1996年地方当局条例(沙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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