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一名34岁的工头在地方法院被指控酒后驾驶,导致一对已婚夫妇死亡。
周二(11月26日),在法官Nor Farhana Mohd Ishak面前,S. Nageshvaran对两项指控表示不认罪。
被告最初被指控于11月16日凌晨4点15分左右在加兰Besar和加兰清真寺的十字路口造成Linda Mohd A. Aziz死亡。
在同一法庭,他被指控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导致琳达的丈夫穆罕默德·雷兹万·莫哈德·鲁迪死亡。
Nageshvaran被指控驾驶一辆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170毫克的汽车,超过了每100毫升50毫克的限制。
该罪行是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44(1)(b)条文,并根据同一法案(2020年修订)的同一条文受到处罚,如果被判有罪,最高刑期为15年,罚款高达10万令吉。
副检察长S. Vikineswary为这两项指控分别提供了1.5万令吉的保释金。
Nageshvaran的律师Sarawanakumar Kanan要求较低的保释金,称被告是他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
“他是工头,工资2000令吉,还要照顾他的父母和四个兄弟姐妹,”他补充说。
裁判官Nor Farhana随后将每项指控的保释金定为6000令吉,并有一名担保人。
法院还下令暂停被告的驾驶执照,每月两次到柔佛Jaya警察局报到,并交出他的护照。
法院将明年1月14日定为下次审理和提交文件的时间。
据报道,这对夫妇——一名37岁的男子和他的35岁骑手——受了重伤,并在现场被宣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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