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特拉贾亚:内政部目前正在审查监督犯罪记录登记的法律,可能会给100多万以前有过违法行为的人第二次机会。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说,1969年罪犯及不良分子登记法令(第7法令)列出了各种罪行,其中包括那些只被警方调查,但随后没有被起诉的人。
他说:“有些人得到了不等于无罪释放的释放,但他们的名字仍留在犯罪记录系统中。”他补充说,第7法案还包括被定罪但上诉被驳回的罪犯。
“我们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特别是警方和内政部目前正在审查这个话题,”他在昨天出席内政部月度会议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赛夫丁说,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往往很难找到工作。
“例如,如果他们被困在筛选过程中,他们应该如何获得工作或营业执照?”正因为如此,这些人通常找不到工作。
他说:“所以,我们希望给这部分人第二次机会,但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也必须小心。”
与此同时,他还强调说:“在安全问题上,我们不会妥协。”并强调说:“此次审查记录的对象不是惯犯。”
“因此,我们将审查犯罪的时间表。我们还将审查第7号法令的定义,或者我们是否需要删除相互矛盾的条款,”赛夫丁说,并补充说,有超过100万马来西亚人面临这种情况。
他补充说:“因此,我们将彻底分析这些数据,并将它们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希望很快得出结论。”
在另一个话题上,赛夫丁说,在最近发生在双威港附近的枪战中,一名抢劫嫌疑人被击毙,但没有旁观者受伤,这反映了警方的专业精神。
据他说,警方在执行任何计划之前都考虑到了公共安全。
“这不是一个粗心的决定。这些时刻是不允许出错的。它必须精确,”赛夫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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