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尔士州警察部队拥有澳大利亚威力最大的手枪——格洛克半自动手枪。格洛克是一种军用风格的手枪,拥有同级别武器中最大的弹匣容量之一。
可以合理地期望,如果甚至一般执勤人员- -例如驻扎在青年司令部的人员- -都有机会获得威力大的军用式火器,警察就应该有一个全面和最新的火器监测和跟踪系统。

上周发生的毁灭性事件以及随之而来的指控,赤裸裸地暴露了新南威尔士州警察部队枪支监控系统的惊人缺陷。据称,高级警官博·拉玛尔-康登用他的格洛克手枪杀死了杰西·贝尔德和卢克·戴维斯。这些指控尚未在法庭上得到证实,但无论如何,对警察枪支的仔细审查是必要的。
虽然法律确实允许不当值的警察在不当值时持有枪支,但这只有在警察遵守警务专员发布的指导方针的情况下才能发生。他们的指导方针尚未公开,但应该公开。现在也很清楚,他们应该立即接受审查。
在上周的悲惨事件发生之前,人们就开始关注新南威尔士州警察枪支监控系统的缺陷。执法行为委员会在去年6月发表的关于警察对家庭和家庭暴力的反应的报告中指出,在许多情况下,当一名警察受到逮捕暴力令的约束时,并没有记录为确保该警察的服役枪支而采取的行动。
该报告概述了几项建议,包括要求对警察持有的枪支进行跟踪、记录和监控。
跟踪和监测警察的枪支对于防止这些强大的武器流入黑市也至关重要。新南威尔士州警方自己承认,至少从2007年开始,我们就知道有一些警察的枪支被盗。
在预算评估的质疑下,当时的警察局长肯·莫罗尼透露,在过去的十年里,至少有14把格洛克手枪被盗,其中包括警车上的手枪,只有一小部分被找回。
鉴于新南威尔士州警方对下班人员储存枪支的指导方针缺乏透明度,并且鉴于他们未能听取LECC关于加强枪支监控系统的建议,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这个问题今天仍然存在。
早在1996年,澳大利亚就目睹了塔斯马尼亚州亚瑟港发生的当时世界上最严重的单独枪手大屠杀,造成35人死亡,23人受伤。
作为对那次大屠杀的回应,澳大利亚实施了世界上最严格的枪支法律。州警察建立了严格的枪支登记制度,以确保对民用枪支的储存、登记和许可进行彻底监控。
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澳大利亚的枪支管理中似乎缺失的是,对那些拥有澳大利亚最强大枪支的人——警察——也需要同样严格的监管。
山姆·李是雷德芬法律中心的高级律师。




